最终卜某承认,他是为了减轻罪责,而用匕首连刺自己大腿和胳膊三刀。
“卜某作案后,并未选择逃离,而是拨打了120,对受害者进行了积极救助,是自首的明确表现,在量刑上也会有从轻情节。”办案民警说。
2月9日,记者从潍城警方获悉,卜某已于8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胡某某至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本文来源:潍坊晚报 作者:李东杰 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