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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律师联手调查!分众涉嫌损害大股东利益

2012-08-22 11:10  北京商报  肖玮  我要评论(0)字号:T|T

在美国资本市场苦撑了7年的分众传媒近日宣布私有化退市,然而这家股价被严重低估的公司虽然去意已决,但想真的离场却并不容易。昨日,记者独家获悉,因质疑其报价过低,涉嫌没有为股东争取最大利益、违反董事会信托义务等,中美律师正联手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同时也在征集投资人准备发起集体诉讼。

8月中旬,纳斯达克上市的分众传媒宣布,接到包括公司董事长兼CEO江南春(微博)在内的私募机构组团提交的非约束性建议书,准备将分众传媒私有化。根据分众传媒的计划,每股收购价格为27美元,溢价15.5%(以私有化计划宣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交易总额则高达35亿美元。由于已完成私有化的阿里巴巴B2B公司和盛大网络的溢价值分别为46%和23.5%,因此有观点认为分众的溢价较低恐将阻碍其私有化进程,但是被推上法庭的结果却远远超出外界预料。

“目前,我们正和美国律师事务所合作征集中国投资人,”曾多次代理中国股民参与美国证券诉讼的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向记者透露,“据我们了解,目前分众传媒准备接受的这个报价(即每股美国存托股票ADS支付现金27美元,折合每普通股对价5.4美元)很可能并非邀约报价中最高的。所以中美律师正在对该公司董事会是否因没有为股东争取最大利益而违反信托责任,以及是否具有其他违法行为展开调查。”郝俊波强调,中国投资者如果不同意分众传媒准备接受的价格,可加入集体诉讼,要求赔偿。

对于中美律师计划起诉一事,记者也致电分众传媒,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未来真的成为被告,也不会对分众造成困扰,故不需要做更多回应。事实上,这并不是分众传媒在美首次面临诉讼。根据公开资料,早在2007年,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注册申请书和关于二次售股的招股说明书中,没有披露由于在互联网广告领域开展多笔收购,而导致毛利率受到负面影响的事实。于是,美律师事务所代表投资者将分众传媒告上法庭。

“其实,按照一般的做法,当报价过低时,投资者完全可以选择不接受,而如果达到一定比例的投资者都选择拒绝,那最终公司将宣布私有化失败,整个过程应属于市场化行为,不会对簿公堂。所以此次是否律师掌握了分众违规行为就不得而知了。” 平安证券首席分析师罗晓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另外,罗晓鸣也坦言,分众选择离开不排除引发中概股在美退市潮的可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因身陷诚信危机,中国在美上市企业已经形成周期性退市或准备退市风潮,这跟国内公司的信息不透明有很大关系,再加上国外投资者对中国公司业务不甚了解容易盲目跟风,才导致中概股在美国受到比较大的抛压,股价出现了大幅下跌。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分众传媒来说,其下一步或许是寻找更为适合自己的资本市场,比如谋求在内地或者香港上市。也就是说,私有化后的中概股,或将迎来新机遇。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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