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网吧 >> 网吧系统 >> 系统动态 >> 正文

女学生“裸条”资料被贩卖:无法还款则安排卖淫

2016-8-26不详佚名

“裸条”借贷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裸条”借贷之风仍在盛行,在部分QQ群内,有卖家以“大学生借贷宝裸条”为噱头公然出售女生“裸持”照片及视频。更有私人放贷者称,以“裸条”抵押后,如无法按时还款,可介绍卖淫还款。针对“裸条”借贷屡禁不止的情况,专家称网贷作为新兴的贷款形式,监管和治理的难度较大。8月24日,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正式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此种校园贷等网贷形式一定会起到有力的监管和治理效果。

女学生“裸条”资料被贩卖:无法还款则安排卖淫

左图:卖家出售“裸条”资料。

女学生“裸条”资料被贩卖:无法还款则安排卖淫

放贷人称给老大“打工”就是介绍卖淫。

举报

有卖家出售“裸条”资料

经媒体屡次曝光后,“裸条贷款”进入越来越多人的视野中。媒体调查发现,在一些借款群中,女大学生“裸持”借款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通过“裸持”可以借款的金额是普通借款额度的2至5倍,但逾期未还将面临裸照被公布的威胁。

一位“裸持”借款人小林(化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因创业开网店需要进货,通过“借贷宝”向平台上的“熟人”借了500元钱。因逾期无法还款,她又经人介绍进行“裸持”贷款,对方要求她发送自己的生活照、姓名、身份证、家庭地址和家人联系方式,以及几名同学的联系方式,并索要了小林手持身份证的几张裸照和视频,核实信息后借出了5000元给她,一周的利息是30%,因逾期未还,她遭到出借人的威胁,“他们就威胁说还不上就把裸照发给家人、发给朋友。”同时,小林告诉记者,还有人在QQ群内公开售卖“大学生借贷宝裸条资料”。

当记者以买家身份添加“裸条”借贷QQ后,对方向记者介绍,所售资料为未及时还款的大学生“裸持”照片和视频,而个人资料包括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学校电话及老师等详细信息。

记者向其付款后,他当即发来几个名称为“借贷宝”、“裸条每周更新”的压缩包。文件夹中含多名手持身份证的女子全裸照及视频。

据售卖人介绍,裸条每周都会更新,但须再付钱购买,并询问记者是否要“个人资料”,但当记者付款后,售卖人发来的压缩包中并没有他所宣称的“90部视频和90份个人资料”。记者再三询问后,对方不再回复。

调查

无法还款则安排卖淫

记者在网上以“裸条”、“借贷”等关键词搜索后,找到多位放贷人的联系方式。记者随机添加了一位昵称为“信用贷款”的用户,她自称放贷业务员,其QQ资料显示签名为“仅限女性,当天放款,无前期费用”。

记者随后以“95后”女大学生身份声称自己急需用钱。

据该业务员介绍,抵押身份证贷款的利息为每周30%,若走“裸条贷”途径,则利息可降至每周22%,借贷人需发给业务员身份证照片以便其确认真实性。确认后,借贷人还需发送一张全裸照,自主决定还贷时间,随后便可收到贷款。

“我们没有公开过(借贷人的)裸照,如果你还不上钱的话,我们就会去找家人,家人还不上就会把借贷人带来给老大打工。”

记者进一步了解得知,该业务员口中所说的“老大”即为放款人李雪梅,贵州人,是全国放贷业务员的“总指挥”。据该业务员描述,该放款平台是团队合作,业务员几千人,遍及全国。裸照是唯一可以要挟借贷人的筹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放出。

他解释,给老大“打工”其实就是介绍卖淫,具体而言就是放款人通过某种渠道,将无法按期还款的借贷人裸照和视频发给全国各城市的“客户”,以编号代指个人姓名,在此期间不会提及借贷人个人信息。“客户”根据各位借贷人的身材、长相等资质进行挑选,并与放款人进行定价讨论,按次计算价格,以“包养”的形式,将借贷人送至“客户”所在的城市,满足“客户”的性需求,以此让“客户”帮忙还贷。

该放贷人称,待借款还清后,如借贷人想继续保持与“客户”间的关系,则一切收入都为借贷人所有,与放款平台无关。资质好的借贷人很容易找到愿意帮忙还款的“客户”,多则每次交易可抵上千元,少则几百元。该业务员说,“客户”帮忙还贷的过程中给借贷平台的钱会比借贷须还的本息高出部分,具体金额根据借贷人资质不同而不等,对于分成标准和平台最高获利金额,该业务员不予回答。

“今天就已经成交了几十笔了,每天都很多。”放贷人称,平台尚未注册公司,“每月资金进出数千万。”她还说,裸照一旦收到就会马上放款,不会签合同,“这种合同追款不受法律保护。借款须借贷人手写借条,按了手印就生效。”

释疑

“裸条贷款”为何屡禁不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教授称,中国民间高利贷等借贷市场一直较混乱。因P2P借贷平台起步不久,监管薄弱,再加上某些女孩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因此“裸条贷款”这种网贷形式一直屡禁不止。

谁应承担网贷的监管责任?

杨教授表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借贷行为负有监管责任。民间借贷行为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打着民间借贷旗号进行非法经营,工商部门对于此种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行为应负有监管责任。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网贷中可能存在的危害金融稳定的洗钱罪也应受到相应监管和处罚。而网贷平台形式相比线下放贷更具速度和数量的优势,私人放款很有可能发展成为线上平台上的高利贷组织,必须接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监管。如有被害人提起诉讼,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也属于监管程序之一。

“裸条”借贷是不是无法可依?

杨教授表示,“这种形式确实更有隐蔽性,打着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放款,监管上更有难度。”但是如果民间借贷并非个体性、零散性,而是有组织、有规模的常态性放贷,则属于借贷经营范畴,如果没有相关牌照,则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可在法律上对其进行打击。行政部门和地方金融办也对此负有监管责任。而对于某些放款人及他人传播“裸条”、传播裸照、裸视频等淫秽物品的行为则涉嫌触犯“侵犯隐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些都可以通过《民法》对公民的权利保护、《刑法》监管、行政监管等各种途径进行打击,并不是无法可依。

如何完善对网络贷款的监管?

杨教授提到,网贷作为新兴的贷款形式,监管和治理的难度较大。首先,网贷与以往金融活动不一样,这是一种新的金融现象,完全属于新业务,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既不同于传统金融,也没有国外现成模式可以参考。其次,由于中国金融环境本身的复杂性,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金融创新交织在一起,导致网贷问题更加复杂化。再次,监管体系存在漏洞。金融监管体制在此种金融创新面前一直没有建立起来,一行三会的风险监管体制和地方政府的监管协调存在漏洞和问题。

8月24日,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对于校园贷等网贷形式一定会起到有力的监管和治理效果。

此次发布的网贷监管办法确立了银监会系统和地方金融局的双重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声明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文章侵犯了您的相关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支持!联系Email:support@txwb.com,系统开号,技术支持,服务联系QQ:1175525021本站所有有注明来源为天下网吧或天下网吧论坛的原创作品,各位转载时请注明来源链接!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