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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8月1日取消漫游费,为何用户不知道?

2015-8-27不详佚名

通信政策该由谁定?这个话题好像答案很清楚,政府部门呗。

政策当然由政府部门定。但实际上呢?举几个例子:

1、先举一个很早的例子:双向收费改单向收费。国家决定,移动通信从双向收费改单向收费,但要求运营商必须经过用户许可,尽管运营商采取了“发送提示短信,不回复默认变单向收入”的做法,但全国仍有不少人回复短信,不改。结果,单向收费并不彻底,留了一个尾巴。

2、再举一个:小灵通所用频段回收。有关部委2009年就公布,2011年底回收小灵通所用频段,可2011年没有任何公开表态,不少城市的小灵通服务开通到了2013年、2014年,已经没有设备厂商支持,没有设备可更换,此时仍有人购买小灵通号码,要和运营商打官司。

再来三个新例子:

3、9月1日开始实名制。政策似乎很清晰,可不同媒体报道的都是“运营商未接到通知”。看几部委的文件精神,也是,如果实名制达到XX%就处罚运营商。其实,强制性规定,X月X日,非实名暂停开展业务,Y月Y日,限制外呼和上网,Z月Z日,彻底停机,并不难。

4、8月1日开始京津冀取消手机漫游费。23日,媒体发通稿《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假装接受记者采访,"问题11"答第三点倒数第二句:“协调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已于8月1日取消京津冀手机漫游费和长途费”,这证明,从8月1日起已全面取消,运营商做了不说,媒体不知道,用户不知道,你说怪不怪?运营商资费,发生服务就会形成实时计费,调整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用户,媒体、用户也可以拨打客服查询,宣传口可以不报道。但是,这样1日调整,23日领导说后才公开,导致媒体8月份多轮胡乱报道(按天津爆炸案的判定标准,出现了大量的谣言)。

5、“流量不清零”,谁说了算?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电信企业尽快发布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实施宽带免费提速,使城市平均宽带接入速率提升40%以上,降低资费水平,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等服务”。7月22日,工信部:“推动企业推出了面向所有移动用户的、能够普惠的当月套餐数据业务流量不清零措施,这项工作正在推动当中”。国家鼓励,工信部推动,但都不强制,运营商该怎么办?

再来两个教训深刻的“插曲”:

5月,宁夏工商局对电信、联通、铁通垄断案的《中止决定书》,三大运营商自认宽带必须捆绑固话垄断,包括大量ADSL用户。ADSL宽带是固话延伸,捆绑有道理,同样被打。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06/02:《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违反《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被依法纠正》。由于2009年三大运营商听省通管局的话,达成《云南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规范各类赠送活动的协议》,2011年6月,进一步细化了违规行为的解决流程,三大运营商被罚款1298万元、铁通公司也参与达成但未实施,被罚款20万元。

以上例子表明,通信圈的监管和传播都有明显问题。企业在干政府的事,政府在干企业的事,可双方都没向媒体和用户说清楚。企业还因为听政府的话,在云南被罚了1300万元。

以“京津冀取消手机漫游费”为例,运营商资费调整的流程大致应该是:制定政策--技术实现--公开、通知用户--正式开始实施。只有走过了前三个环节,才能开始正式实施,怎么会出现,1日实施,23日媒体和用户才知晓呢?这期间出现的计费疑问,该如何解释?这还能叫透明消费吗?有知情人称,这是有关部门不让说,我就奇怪了,媒体和用户问客户或营业厅,难道都瞎回答吗?那每一分钟电话,可都是用户付钱,且计费结果很快会反映到用户的实时花费上的。

再以“流量不清零”为例,两三年前,已有多次论证,基本结论不是“流量不清零”不对,而是套餐内资费到期“清零”是制定原套餐的基础,需调整的是:套餐外标准资费过高以及套餐的灵活性不够,但为什么这种专业观点,没有能推动运营商资费优化,也没能象“流量不清零”那样传递到国务院那里呢?

将所有资费的定价权全部交给运营商,却又直接干预运营商资费的调整,导致了信息不透明,资费混乱。

文中所述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IT之家立场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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