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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规防止第三方支付银行化:禁止跨行转账

2015-8-3不详佚名

上周五央行推出了史上最严厉版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对舆论的质疑,央行昨晨紧急辟谣称,意见稿中限额5000元仅针对网络支付的余额支付方式,超过5000元的消费,用户可以选择银行网银来付款。但央行辟谣并未对意见稿中关于支付账户开立、单笔支付、转账等方面的限制做出说明,引发了不少用户的担忧和猜测。

央行这一网络支付意见稿一旦通过并实施,未来究竟会对用户开户、网购、消费、转账带来哪些影响?记者昨日也采访了有关第三方支付企业,他们简单明了地解读了该意见稿对用户究竟有什么影响。

1、注册账户难度上升

按照规定,用户注册不仅要上传身份证,还要至少凑齐3份以上资料证明“你是你”,如果是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证明。

根据规定,这些证明文件需要是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要是没交过社保,估计是凑不齐三个证明的,那就无法注册这些账户。另外,如果意见稿最终施行,已经注册的账户,如果不满足这些规定的,也需要补充这些身份验证材料。(第九条)

2、免费跨行转账给他人没有了

根据规定,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了。想给老家的父母孝敬点生活费,可能要去银行排队;老板给员工发工资也只能一家家银行卡去倒腾了。城市用户可去营业厅柜台、ATM机、手机银行或者网银进行方便转账,但很多农村地区只支持邮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些地方小银行也没有网银,所以没法用手机银行转账,现在把网络支付也封掉了,就只能去银行汇款了。(第十七条)

另外,银行的跨行转账一般要收取一定手续费,这意味着通过支付宝免费转账的午餐没了。

3、首次网购超200元要网银验证

买单价超过200元的东西,以后可能不能用快捷支付了,第一次必须要用银行的网银验证了。快捷支付的验证是支付机构完成的,以后只要超过200元,必须回到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就便捷性而言,要付款的时候,操作网银需要多个步骤。但网银存在体验差、付款成功率低等问题,这相当于让一个用惯了iPhone的人,必须退回去用老式功能机。(第十五条第3款)

4、消费隐私保护级别提升

该规定意味着银行把消费数据从支付机构手上夺了回来。不过,该意见也明确了客户数据的采集和使用规范。用户的数据,不是企业想采集就采集,要以“最小化”的原则来,收集上来后,怎么存储和使用都进行了规范,在数据使用和用户隐私保护之间做出了平衡。(第三十五条)

在安全方面,目前支付行业普遍引入了“赔付险”,如果你的账号被盗了,不用再去跟公司扯皮了,只要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它就得赔给你。而现在各大银行还不敢做出这样承诺。

分析:减少资金沉淀在第三方支付机构

事实上,自央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以来,累计有270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牌照,基于云数据技术的业务模式在监管上难度较大,违规风险随之增加。“此次《意见稿》从高层意志上区分了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差异,防止支付机构出现‘银行化’、‘银联化’,实质上积极巩固了银行体系在金融行业中坚不可摧的信用交易地位,鼓励支付机构可大力开展通道业务。利于维护金融行业稳定、长期健康发展。”华泰证券金融业分析师罗毅认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支付账户里的钱不在存款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极大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功能,业务模式回归单一,降低价值。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第三方机构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P2P、众筹平台进行资金托管服务模式将受到极大约束,单纯支付通道地位短时间内无法为第三方机构提供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大额消费将不能走网络清算通道,需要回归银联,直接减少支付机构的资金沉淀;同时意见稿要求每个账户的开立需采用3~5种以上方式进行交叉验证,增多验证程序将使支付机构丧失大量潜在用户。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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