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4月23日讯 温州男子周某因为上网玩牛牛输了钱之后,为了回本,与好友到网吧前台的电脑上盗取游戏币。虽然偷的是虚拟货币,但是周某终究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瑞安法院对周某及其同伙陈某进行判决。
周某,温州文成人,曾先后犯招摇撞骗罪、逃脱罪、强奸罪被判刑。2008年刑满释放后,便无所事事,最大爱好就是上网玩打牌玩牛牛。2011年12月28日,周某照常在瑞安某网吧上网。但是手气不好,一下子就输了五六百块钱。
凌晨两点多,周某以有事帮忙为由,叫来好友陈某。周某向陈某抱怨说自己运气很差,输了很多钱,此时,周某往前台看了一眼,看到网管正好趴着睡着了。于是和陈某商量去前台的电脑上盗一些“银子”过来。周某让陈某帮忙盯着自己的电脑,自己去收银台那边网银偷出来,然后陈某在电脑上接收。
于是,周某猫着身体,蹑手蹑脚地跺过去。此时,网吧网管的帐号正好开着,于是周某将该帐号里的5000万分的“银子”转到自己的帐户里,由陈某接收。成功之后两人迅速离开了网吧。后经估计被盗网银价值3571元。
周某将3000万分的“银子”以2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银子商,分给陈某1000元,然后把2000万分的银子继续投入到牛牛中,结果还是输了个精光。案发后,周某、陈某先后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周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陈某拘役六个月,处罚金1000元。责令两人退赔3571元。 (记者 陈程 通讯员 芮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