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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屋吉屋飞单事件持续发酵:已正式立案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经营报 时间:2015-8-9我来说两句

8月5日、7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爱屋吉屋以及“被坑”客户赵先生处获悉,备受关注的爱屋吉屋前经纪人“飞单”事件的涉事方爱屋吉屋和受损客户正在起诉对双方都造成损失的第三方公司,目前已经正式立案。据赵先生称,第三方公司是指京阳伟业中介公司,目前已改名为顺丰置地。

6月中旬,爱屋吉屋因前经纪人私自接单进行交易造成的“飞单”事件而成了“唐僧肉”,被各路人马穷追猛挖,直至问题升级:“互联网中介陷信任危机”“专家称不看好互联网中介”“真房源承诺遭疑……”

在此事件似乎要风平浪静淡出人们视线的时候,8月5日,一篇《爱屋吉屋经纪人私接单坑顾客 人员监管是最大问题》的报道再次将爱屋吉屋“飞单”旧事推到舆论风尖上。如标题所示,文章中罗列了各路媒体对爱屋吉屋“飞单”事件前因后果的报道,以及众多网友和业内人士的置评,并指出中介行业多年来一直存在“飞单”“杀客”情况的“最大问题是人员问题”。

人员监管是最大问题

人员监管是最大问题似乎点到了中介行业多年“飞单”等情况频出的痛点。上述报道称有经纪行业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许多中介公司都是通过低价、假房源吸引客户,待吸引客户过来后再进行“杀客”。并进一步指出,这个行业最大的问题还是人员问题。

《新京报》也曾对发文称,“爱屋吉屋发生经纪人私下交易令房客利益受损事件,折射出互联网中介过于依赖经纪人、监管不力等问题。”

“我们的模式比较新,对经纪人的依赖性比较强。由于完全依靠经纪人带客户去看房,因此经纪人也可以利用我们品牌的力量吃里爬外。”爱屋吉屋市场部副总裁张隽也坦言,由于互联网中介这一新兴模式更加注重效率和流量,因此他们没有传统意义上的门店这一环节。

而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传统中介来讲,由于省略了部分环节,这一新兴模式无疑给了经纪人更多的权力。

受访人士表示,互联网中介的业务流程容易让“多动”的经纪人钻空子。

“被坑”客户赵先生称,“从网上预约经纪人之后,在线下带我去看房子,然后签约,这样的话法控力度比较小。”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称,从网站或者客户端和其他途径到店的房源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录入系统和跟踪的,在这一过程中,传统中介由于门店的环境是比较公开的,受到店长、同事及客户的多重监督,公司本身也会安排稽查和暗访,所以经纪人不太有机会接私单。而新兴的互联网中介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底商型的门店,因此对经纪人的实际监管要更加困难。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指出,此类“飞单”案例,根本原因是中介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借爱屋吉屋的品牌价值来获取客户,最后又以房源不符合客户要求为由,转而推荐别的房源。“但其实也反映了目前互联网中介平台的搭建是有很大的困难的。后续需要强化行业纪律,并且针对‘飞单’现象建立一个合理的奖惩机制。”

“被坑”客户已对爱屋吉屋失去信任

对于合同,“被坑”客户赵先生当时也提出了疑问,但涉事王姓经纪人称有爱屋吉屋进行担保,该房源没有问题。

赵先生称,“经纪人是存在欺骗的嫌疑的,爱屋吉屋的合同是一式三份的,但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告诉我是一式三份,虽然合同内容里面明确是一式三份,但在签约现场没有时间去详细地阅读合同,而且一式三份的字样不是打印上去的,而是手写的。

爱屋吉屋创始人、CEO黎勇劲此前公开表示,爱屋吉屋是“全行业最严”的经纪人监管制度,但是随着“飞单”事情被曝光、升温,业内以及消费者开始质疑爱屋吉屋中介人员的素质以及信用度。

有媒体报道,有网友称在爱屋吉屋1个点的服务费享受不到0.01的服务质量。甚至,有置评者将爱屋吉屋“飞单”事件当做整个中介行业诚信经营、社会公信力的“反面”教材。

8月7日,“被坑”客户赵先生在记者致电时称,“爱屋吉屋已帮我出钱找律师和黑中介打官司,并已在这周一立了案,也对我进行了先行赔付。”同时表示,经历此次“被坑”事件之后,“以后可能不会再找爱屋吉屋租房了,感觉服务上面确实有些差距。”

业内人士表示,爱屋吉屋“飞单”事件只是解开了中介行业中的一个公开的秘密而已。在近十几年中,经纪人私下交易的“飞单”情况在整个中介行业频频发生,但屡禁不止。

“飞单”事件发生后, 李建成律师事务所张雪东律师公开指出,“消费者租房时,既然已跟第一家中介签署了合同,就应履行这份合同,而不应该再跟其他中介签约,如果第一份合同里对此有约定,消费者的行为属于违约。此外,爱屋吉屋经纪人的个人违规行为,会导致爱屋吉屋在此案例中存在过错,需承担一定责任,这也需要消费者对该经纪人的做法举证。针对京阳伟业中介公司承担的相应责任,需按合同规定进行判定。”

对人员监管等以上涉及的问题,记者第一时间致电爱屋吉屋相关工作人员刘随进行核实表明采访要求,刘随表示,此前报道的“人员监管是最大问题”是毫无依据的伪命题。

随后爱屋吉屋在回复记者采访函称,“由于这件事情也对爱屋吉屋的品牌声誉带来了不良影响,并导致了部分媒体有失偏颇的报道,经和客户协商,我们正在起诉对双方都造成损失的第三方公司,目前已经正式立案。”

事情进展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王超 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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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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