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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已经进入后发展时代

[作者:佚名 来源:17173 时间:2010-12-21我来说两句

 十五年前,网吧的诞生的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惊喜一片,尽管在各种风浪的角力中左右摇摆,但它促成的新文化形态的诞生永远改写了文化传播的历史。今天,在新时代的起点,我们不需要宽阔地回眸便能感到网吧带给一个时代的影响和震荡。

  然而,如同火炬的熊熊命运,虽然灿烂但终不能长盛不衰。网吧正在完成着它的历史使命,在今天的时空维度中再次打量它的坐标,它无疑已经进入了后发展时代,当年的英姿勃发已经辉煌不再。

  下面是我们不愿看到,但已经无法回避的几种网吧进入后发展时代的行业征象:

  其一:网吧原有价值没有实质性突破,扁平化追求凸现理想动力不足。网吧诞生后促成了重大社会价值的改写,推动了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进程,尤其对于网民群体的扩大成为一个社会进步最大的力量阶层。

  在文化的生成和文明的进化方面,无论如何评价网吧的历史作用都不为过,网吧在中国改写了文化的生成模式和传播结构,它的意义不仅仅是文化的,还是制度的、政治的和文明的。然而,这一切正是网吧的文化自觉,正如一切文化的形成都是一种历史演化的自然结果一样,并不是人为化的程序构造,所以作为网吧自身来说并没有更高的社会理想和道德追求。

  由于价值追求的过于物质化和扁平化,使这一形态没有形成更加宽广的理想胸怀和文化抱负,未能在更高的目标激励下完成自己的价值飞跃。非常遗憾的是它自身的价值追求与它完成的客观价值形成了极为悬殊的阶差,这便造成了它自身缺失了更高的目标远景。

  当年网吧诞生时的价值和作用使其它任何形态无法替代,完全由于当时的时空条件。然而在今天,当一个形态没有突破自身的原有价值格局时也便使其失去了影响新时空的价值力量。这正是网吧自身的局限所致,也是进入后发展时代一系列征象的根本所在。

 其二:未能拓展更加深厚的生存空间,经营业绩下滑,网吧的赢利时代已经辉煌不再。网吧在当下的利润下滑一方面是由于产业自身回归价格理性的经济规律所致,一方面更是由于网吧一直未能拓展自身的经营模式,赢利模式单一,对产业链的依托性强。

  网吧的赢利在十多年的发展中一直停留在上网费用、游戏点卡、商品零售和影视服务,而上网费则一直是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情况在互联网没有普及的十五年前的确可以得到因技术资源垄断而形成的高额利润,而在互联网已经普及并有大量替代产品和场所出现的情况下,这种赢利模式已经如昨日黄花。

  根据市场的田野调查,在一个中等以上城市的网吧中只有1/3在赢利,1/3网吧只是维持生存,1/3是在亏损。没有更好的增值服务,没有环境改善中的实质性突破,网吧的生存空间则被进一步挤压。这非常类似于传统的电影院,传统的电影院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什么已纷纷倒闭,就在于虽然内部空间很大、座位很多,但已不再适应现代人的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

  网吧如果单纯以上网费为主要收入,则类似于传统电影院仅靠门票收入一样肯定无法支撑高额成本的冲消。当一种商品有了大量替代品出现之后,维持市场生存的则是它的新价值和新模式,如果这方面一直未能走出传统局限,则很难适应未来的市场消费选择。

  其三:没有大的资本介入,网吧经营规模未能形成,产业化程度低使之未能跻身主流产业行列。网吧在当年的迅速发展主要是具有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几大核心要素中的内容和技术,也就是内容引领社会需求、引领社会风尚,科技提升产业形态。这两大核心要素使网吧在诞生时占尽天机,由于内容的先进性和科技的支撑使其它传统文化服务无法望其项背。但是作为文化产业的另一核心要素—-资本,则没有对其有过多青睐,这种情况下网吧产业的发展缺少了资本支持和后力。

  目前进入网吧业的大都是民间零星资本,也就是大多为家族和朋友间的合伙集资,这就造成了这个行业始终处于小打小闹的游击状态。能赚就赚,赚不了赶快脱手转身。衡量一个产业是否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一方面是高新技术的集聚,另一方面则是大量资本的涌入。作为网吧行业虽然集聚了当前最尖端的IT技术,但是未能涌入相应的资本。

  金融机构由于感到这一行业存在的政策风险从不涉足,而大的民间资本也缺少投资冲动。在目前情况下,一些民间资本开始对有的文化产业项目表示兴趣,但对于网吧融资则还是敬而远之。这就造成了这一行业底气不足,后继乏力的现实状况,仅凭零星的民间资本则只能维持在散兵游勇状态,无法挺立于整个经济浪潮之中。虽然文化部多年苦心经营力推使其连锁化、产业化,但网吧行业并未能出现这种单一意向的想象结果。原因并不是地方区域对于政策的抵制,而主要是没有大型资本的加入使其釜底无薪,膝下无金。

 其四:恶性竞争加剧,互相中伤相煎,行业自相残杀暴露先天不足。网吧的发展推动了互联网的发展,而互联网又推动了民主与自由,也就是提升了社会文明和良化了社会生态。然而它自身则未能从推动的价值中吸收更多的理性要素,反映在行业竞争中的是一种非常令人痛心的低俗行为。

  最为令人失望的一是为竞争客户群而相互中伤,一些网吧在经营上无法比及相邻网吧,为使客源独享,不在经营特点上广开思路,而是假冒学生家长或老师的名义给管理部门和新闻单位写信诬告对方。使对方网吧长期被陷入各种部门的调查之中,即使没有存在的问题也使其筋疲力尽,无心经营。二是互相杀价,以价格战打压对方。这种价格战本是经营主体的营销自由,但在网吧的竞争领域则并不能带来经营的好转。

  因为根据价格弹性系数规律,网吧并不是什么奢侈品,很大程度上拥有周边固定的消费人群,这种价格战并不能使其它区域更多的顾客进入,只能是饮鸩止渴,割肉无功,造成行业自杀。三是违规行为,也就是接纳未成年等。网吧能否接纳未成年仅属理论探讨范围,而目前的法规是严令禁止的,网吧为了行业竞争不惜突破这条法规红线,无异于为整个行业招来灭顶之灾,使全社会重新把道德脏水倾泻而来。

  当下网吧各种不正当竞争的加剧一方面是生存压力所迫,利润微薄,成本加大,入不敷出。另一方面更多的是自身素质不足,急功近利,诚信缺失,没有更多的行业自觉所致。

  其五:城市发展迅速膨胀,大面积拆迁使大量网吧变更频繁,网吧业主朝张夕李。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城市都展开对临建的拆除清理运动,而网吧的原初选址往往都在这些简易的临建之中。

  大量的拆迁运动使网吧遭受着新一轮灾难,因为拆迁作为“不可抗拒的政府行为”,被拆除的网吧往往得不到任何补偿,何况临建中已有合同在先,无条件拆除没有商量。这样一来,作为家族投资的小型资本很难经受住这般致命折腾,由于一个城市大面积的临建拆除,寻找新址不仅已是成本倍长,而是踏破铁鞋无觅处,难上加难。

  本来网吧已经是勉强生存,只是一种解决低端就业的个体场所,大量的拆迁使网吧疲于地址的变更,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新址选定后须重新经过消防等部门的反复验收和许可,许多地域又划为网吧的建立禁区。一方面还要为新址的装修付出新的成本。这样的情况下一些本来经营不善的网吧便彻底丧失了重新选址开业的信心,只好就地转让。

  本来刚刚积累起来的经营经验也告作废,新接手的经营者又奔波于地址或法人的变更之路上。网吧虽然经营规模不大,但毕竟不是游商,不是打一枪马上就能换一个地方。在一个区域经营多年才能形成相对稳定的顾客群体,一旦形成则是其它任何新址都是不能马上可以代替的。

  一个场所与周边消费群体有着长期的心理契约,还包括一种消费适应和相互信任,一旦这种消费场被破坏,则重创了资本的元气。当下,这种大量的变更造成这一行业带有很明显的外伤,远非朝夕能够修复。

 其六:农村网吧发展未被重视,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挤占市场发展空间。本来农村网吧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方面由于农村文化生活单调,农民除了电视、麻将便是闲聊,农民极渴望现代科技与文化的淘洗。另一方面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崩溃,文化站、电影队已不存在,农村急需有新的文化服务场所。市场经济之后,从网吧的内容和特性来看非常适合在农村的发展,一是投资成本较低,内容丰实,其次是它的参与性强,能从中了解自己需要的信息,还有新型娱乐功能。

  但目前来看,农村网吧的发展一直并不乐观,一是受到了政策限制,不仅文化部有“自然村不得设立网吧”的硬性规定,一些地方还明令禁止网吧不得向农村转移。其理由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农村天地广阔,管理部门人员力量不及,无法对其实行有效管理。从管理方便的立场出发,网吧在农村的发展受到了政策限制。二是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形势下,要建农村网络站,因为是财政投资,所以是免费面向农民的。

  表面看来这种设施的建立是惠及农民,而实则是剥夺了农民的文化权利。因为这种免费的网络室无法比及经营性网吧的服务环境和内容,还使现代农民无法形成购买文化的习惯。在这种网络室中很少是得到文化的享受,更多的是看到一些过时的宣传内容。但因为农民的文化消费习惯尚未形成,有这样的免费网络设施存在,经营性的网吧则难以生存,使文化市场难以在农村形成。

  这不是文化供给方式的进步,而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因为表面的免费实质上限制了农民的自由选择,使之又回到一家一个统一播放节目的小喇叭时代。

  其七:政策强制性限制了网吧的民间性、自由性和市场性,使网吧产业无法释放自身的应有活力。本来,网吧的诞生不是政府文化计划的结果,也不是经济规划的产物,它完全来自于民间的智慧和创造。同所有文化和创意产业一样,网吧带有天生的草根性和自由性,虽然自身存在着一些先天不足和缺陷,但不恰当的政策比市场本身的缺陷更具破坏力。

  对于网吧的政策管制已经是多如牛毛,不厌其烦,一方面是宏观上的政策限制,对整个产业实行紧缩。另一方面政策规划深入到其微观层面,对于本属于企业的内部行为也开始干预。一是强制性连锁。本来网吧连不连锁完全是企业的自主权利,也是资本扩张的结果。政策进行的人为化连锁完全是对于一个行业的管理想象,出于管理的方便和目的,似乎让网吧连锁起来就能产生自律效应。这样一来既违背了连锁企业的形成规律,又造成了网吧的成本加大,使网吧在运营中又增加了加盟连锁的额外负担。二是无法使游戏连通电视媒体。作为一个最廉价的文化场所,由于政策瓶颈,网吧的消费终端还无法使网络游戏连通电视等媒体,客观上限制了它的赢利空间。三是各种各样的微观限制,选址须在中小学校200米以外、实名上网、身份证登记、各种监控软件的安装,面积、电脑台数的规定等,甚至有的地方强行统一门牌、服务服装和标识等,使网吧受尽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折腾,很难在法律的框架中预期自己的未来。网吧经过十五年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政策束缚未见宽松,还有越来越密之势,在这种境况下产业很难有实质性的发展,也只能苟活于各种打击的夹缝之中。

 其八:政策不但没有为其松绑,介入的权力和部门越来越多,网吧已经成为众权之的。最初的网吧管理由九个部门组成,后来变成了14个部门,十五年后的今天,到底有多少部门在对其进行管理连网吧也无法统计清楚。在“齐抓共管”的错误理念下,形成了对于网吧的权力围剿,众多权力部门把它列入精确制导、重点打击的对象。

  尤其在去年以来文明办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活动中把网吧列为重中之重,成为整个活动中的打击重点。本来社会文化环境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垒加的结果,社会风气更有赖于现实意志的价值导向,一个网吧行业远不能承担影响社会文化环境的全部罪责。但是在构成社会文化环境的众多因素中真正的源头往往是隐性的,而网吧则是显性的,把隐性的问题转嫁到显性之上已是中国文化中的理之常情。在此情况下技术监督、工商、版权、影视管理等众多公权继续向其挺进,而各种软件公司、民间协会也对其口悬垂涎、跃跃欲试。

  “齐抓共管”中的公权部门对其处罚、关闭、扣押财物、取缔已是家常便饭,而建设和谐社会的其它非授权部门也开始混水摸鱼,趁火打劫,致使网吧的生存已是苟延残喘,朝不保夕。在社会重大庆典、国庆、奥运或“两会”来临之时网吧成为首先关闭的对象,而一旦有“非典”、 “甲流”盛行也要对其强行歇业。在这种情况下,网吧的正面形象不但没有被承认,其经营主体权利不但未被保护,还继续被传统媒体所歪曲,权利继续被剥夺和被侵犯。

  当一个行业在经过了十五年的发展,在没有形成充分产业化的情况下继续被列入管制对象,不仅自身的创业信心已经萎缩,整个社会的信心期待也在减弱。网吧发展的巅峰时代确实已过,剩下的只能是一段相持状态的勉强生存。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网吧的后发展时代已经无可奈何地到来,这个时代的到来一方面是政策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原因,另一方面则是网吧自身局限性的结果。作为诞生于民间最具创意、最具自由精神的网吧在诞生之后未能充分利用自身的价值成果,这是网吧走向衰败的核心成因。

  但是,在网吧的后发展时代也并非使网吧完全走入了发展的绝地,它能否杀出重围,能否再次激起社会的惊喜和信心,能否能真正地以文化产业的姿态理直气壮起来,靠得不是神仙皇帝,也不是政策的恩典,而是网吧自身。虽然在后发展时代网吧的生存面临很多危机,但同样的是也面临重新崛起的机遇,出路在于自身的内容更新、模式变换和价值升级。

  因为文化产业的内容能够引领社会时尚,在于其不断扩展增殖服务重新带给社会新的期待。能否依托当前IT科技的最新成果,激发资本冲动将直接关系到整个产业的换代发展。如果这样,不断增强的网络文化产业规模会倒逼政策环境的改善,改写社会舆论的歧视。否则,网吧将毫无异义地走入后发展时代,最终走向行业的历史终结。

本文来源:17173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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