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一网吧,多名男子拔掉了网吧的摄像头,损坏物品后还打伤网吧老板。
7月19日下午2时,南宁市中尧路的这家网吧没有开门营业,大门已上锁,两个破损的摄像头,放在了网吧前台上。一名市民介绍说,7月18日下午3时许,这个网吧突然来了很多年轻男子,他们首先拔掉了摄像头,然后损坏了网吧里的一些物品,随后把网吧老板推倒后用脚踢。老板的姐姐马上跑过去护住了弟弟的头。受伤老板被送往医院治疗,第二天便出院。网吧老板认为主要是因为“凭身份证登记上网”引发冲突。
记者在网吧门口看到了这样一则在7月1日张贴的通知:“为了配合上级检查,即日起各位网友凭身份证登记上网,网吧会员上网需带身份证登记上网,不带身份证的会员不能上网。”据了解,这是南宁市西乡塘区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网吧提出的要求。网吧老板表示,如果接纳无身份证的网友上网,就要被罚款。该网吧按要求严格执行后,使得一部分人无法上网。一些已办了实名卡的网友,没带身份证也不能上网,所以对网吧有意见。
7月19日下午,南宁市网络文化协会多个城区的负责人一起召开会议,就“网吧老板被打”以及网友持有效身份证明上网一事进行了讨论。
协会负责人张金俐称,7月16日以前,顾客可以凭借网络实名登记卡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到网吧上网的,但从本月16日开始,有关部门就要求网吧核实顾客身份。
记者在南宁市其他一些网吧发现,网友也需要凭身份证登记才能上网。一名网友说,实名卡也都是凭身份证注册登记办理的,有了该卡,就不应该再核对身份证。
南宁市西乡塘区文体局局长覃卫文说,公安和文体两部门经过协商,对两种登记上网的方式都予以承认,两者并不矛盾,因此也不存在只检查身份证,不承认上网实名卡的情况。南宁市文化局市场科科长石桂金认为,该网吧老板被打的原因,与持有效证件登记上网无关。
南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支队长湛星表示,根据了解,网吧老板被打一事,与网友是否需要出示身份证没有直接关系。
广西文化稽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和驾驶证,是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网吧上网需要出示身份证明”的好处,是可以防止“实名不实”情况的发生,防止一些人员冒用他人实名卡从事非法活动;实名卡的好处是持卡人可以获得一定的上网优惠,是否使用实名卡,都要出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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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