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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网吧为抢生意雇佣“黑客” 攻击

[作者:陈超、华茜、王艳华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 时间:2013-12-4我来说两句

法官提醒:导致10台电脑不能运行就可判刑

人民网无锡12月3日电 只因嫉妒竞争对手的网吧生意好,网吧老板竟雇佣“黑客”断了对方的网络。12月3日,无锡惠山法院对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2年,刘某在无锡前洲新开了一家网吧,开始时几乎每天客满,然而从12月初开始,刘某的网吧三天两头断网,导致不少客人“转战”其他网吧。刘某请通讯公司来检查网络,发现一切正常。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持续,每次断网都不超过一个小时,之后又一切恢复正常,刘某无奈之下报警。民警从网吧的监控视频中看到,每次断网的时段,都会有个形迹可疑的人出现在网吧,而这个人正是镇上另一家网吧的网管林某,蹊跷的断网原因终于浮出水面。
  
  距离刘某网吧不远处的另一家网吧于2012年重新装修,开业后客人寥寥无几,经营者张某和李某决定到镇上其他网吧“考察”。他们发现刘某新开业的网吧生意最好,羡慕之余把自己经营惨淡的原因归结为被刘某抢了生意。在一次朋友聚会中,两人无意中和同样经营网吧的朋友丁某提起这件事,丁某给他们出了个主意,后在网上通过“中介”钱某联系到“黑客”吴某(另处),并以每次攻击150元/小时谈妥了价格。
  
   12月8日,按照吴某的“指示”,张某和李某派自己网吧的网管林某到刘某的网吧“卧底”,通过与吴某QQ聊天让吴某获得所需要的服务器信息,再让吴某实施技术攻击。在一个月内,张某让吴某连续攻击了这家网吧10次,并用此方法攻击另一家网吧3次,每次都在下午1点和晚上7点,企图以此转移客流。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等5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的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判处张某、李某、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丁某、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法官为此特别向网民提醒:导致10台电脑不能运行就可判刑。(陈超、华茜、王艳华)
  

本文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 作者:陈超、华茜、王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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