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的监控器坏后,网管姬某起了贼心,一天偷走100根内存条和4个硬盘。1月31日,记者从仪征法院获悉,因盗窃罪,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姬某今年25岁,仪征人。2011年9月,他中专毕业,在仪征一家网吧做网管。平时,他主要在网吧做一些服务性工作,比如打扫卫生,帮上网人员换鼠标、键盘等。
2011年10月的一天,网吧内12台电脑的内存条和CPU被盗,网吧老板报警,后警方通过网吧监控,锁定盗窃嫌犯。当月底,网吧购买了100根内存条和4个硬盘。当天,姬某在上班时,无意间发现,网吧内的监控录像坏了,便起了贼心,趁收银员不注意时,偷走这批内存条和硬盘。
网吧老板发现失窃,立即报案。姬某认为没有监控录像,警察就不会找到自己,于是,冒充证人接受调查。事后,他做贼心虚,离开网吧,到南京销赃,得款6900元。
2012年9月,民警将姬某抓获。经鉴定,被窃的内存条和硬盘共价值1.8万余元。案发后,姬某退出全部赃款。
本文来源:刘娟 刘洁 张成河 黄苏强 作者:刘娟 刘洁 张成河 黄…